为实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入推进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4〕32号),结合“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罗明璋
副组长:蒋涛 张晨露
成 员:周箩鱼 叶刚 涂继辉 李刚
监 督:魏勇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本硕连读计划选拔对象为2022级(四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学生(不含定向、委培、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2.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3.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本硕连读以攻读硕士学位为目标,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硕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
5.本科培养阶段前两学年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按专业排名,不分方向),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
6.外语水平要求:申请本硕连读的学生,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合格。
三、选拔名额及要求
根据学院各专业特点和学科建设发展要求,学院确定选拔名额8人。学生通过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导师必须符合《长江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5号)要求。
四、选拔程序
(一)学生申请(2025年3月28日-4月1日),填写《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2025年4月4日前),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报本科生院学籍科复核;
(三)考核公示(2025年4月5日-11日),学院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包括对学生的学术专业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由面试成绩(占30%)和本科阶段前两学年必修课平均绩点成绩(占70%)构成。考核结果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期3天),报研究生院;
(四)结果审定及公示(2025年4月18日前),研究生院对学院(部)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选拔名单,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如无异议,则确定其为“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入选学生。
五、相关说明
(一)入选学生加入导师所在科研团队,在获得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被我校录取后,学校对其进行本硕连读培养,学生可在本科培养阶段最后一学年,按照个人培养计划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所取得的成绩及学分全部带入研究生阶段;可提前进入研究课题,结合课题方向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入选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根据其学籍身份参与对应阶段的奖、助学金的评定,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环节的,则取消其“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
(四)入选学生若未获得推免资格或在本科阶段退出本硕博贯通培养,则返回原本科专业学习,必须按照原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五)入选学生原则上须在取得研究生学籍后的前三个学期内进行中期考核。如中期考核优秀且满足提前毕业的学术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如中期考核不合格,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六)学院鼓励成绩优异且愿意在本校继续攻读学位的2022级本科生报名参加选拔。
(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