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遴选工作,进一步加强推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长江大学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5〕9号)精神和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明璋 郭 梅
成员:蒋 涛 魏 勇 周箩鱼
纪检委员:张晨露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蒋涛
成员:叶刚 张耕培 涂继辉 杨伏洲 李刚 夏振华
工作职责: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等。
二、推荐对象、条件及考核标准
1、推荐对象
长江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6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2、推荐条件和考核标准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5〕9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三、推荐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等相关申请表格,同时附审定后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证书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提交到10号楼206办公室,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9月8日上午11:00,逾期不交材料视为放弃,报名学生进学院推免工作QQ群(群号:1108029362,进群学生备注班级、学号、姓名);
2、9月10日前,学院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推免生组织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要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9月11日前,学院制定本单位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报本科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4、9月12日-13日,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以专业为单位按综合成绩排名后公示2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期满结果无异议的名单报送本科生院;
5、9月14日-16日,学院根据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学生的综合排名,分专业按推免生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3天),在审核公示期间,若拟推荐推免生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则依据候补人选的排名由候补人选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四、相关说明
1、排名方式。按专业(卓越班单独排名)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四级成绩高低予以排名。学业成绩以学生必修课的首次加权平均成绩为准。
2、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推免资格,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五、反馈与监督
学生对排名测算、最终结果等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书面提请学院复议,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716-8060354
邮箱:517430067@qq.com
纪检委员电话:0716-8060997
邮箱:51131076@qq.com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