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校本科生院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一)学院成立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分管领导,各教学系部主任、副主任,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及教学秘书组成。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魏勇
副组长:蒋涛、张晨露
成员:叶刚、李锐、张耕培、涂继辉、杨伏洲、覃洪英、李刚、夏振华、陈晓静
秘书:贾丽丽
(二)工作小组的具体职责为:制定本科学生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实施考核以及提交拟接收学生名单,同时负责处理转专业过程中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接收外院转入专业及名额计划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0人
电子信息工程:10人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10人
人工智能:10人
自动化:10人
三、接收转入学生基本条件
(一)通过本科生院资格审核;
(二)申请转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学生必须满足必修课绩点在原专业排名前10以内。
四、考核流程及成绩汇总
(一)面试遴选
1.自我陈述:学生从第一学期学习生活状况,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及个人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英文陈述(脱稿),时间5分钟以内。重点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学习能力、身心健康情况等综合素质。
2.教师提问:面试教师就本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进行提问,学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面试工作线下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学校统一部署后在学院建立的转专业QQ群(群号:864693887)中另行通知,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资格。
(二)成绩汇总
考核综合成绩由学生必修课程成绩(权重50%)和面试成绩(权重50%)组成,满分100分,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经学院复核无误后,附加2分。考核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学院不予接收。
(三)成绩上报
学院将考核综合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形成拟接收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提交至本科生院审核。
(四)院内转专业
院内转专业名额不受上述计划限制,无需参加面试遴选,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及教学资源实际情况接受申请。综合成绩以必修课程成绩为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附加2分。成绩上报方式同上。
五、附则
(一)申请转入我院学习的学生要认真学习《长江大学2025级人才培养计划》,了解申请转入专业的教学要求,明确自己需要补修的课程,提前预判可能面临的学业压力,慎重做出选择。
(二)我院2025级本科学生平级转专业工作仅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开展,二年级第一学期(秋季学期)不再接收申请。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工作通知要求执行,由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354
转专业咨询QQ群:864693887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