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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团总支学生会内部量化考核制度

时间:2017-08-21    作者:     浏览次数:

一 序言

为了切实贯彻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提出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学生会工作理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积极谋求电子信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长远发展,努力打造一支服务电信学院,活跃院系学术、科技、文化氛围的高素质队伍,进一步使院学生会的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创造一种务实、高效、积极进取的学生会文化,发挥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电子信息学院第十四届团总支学生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电子信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内部量化考核制度。

本套内部量化考核制度以校学生会内部量化考核制度基本内容为依托,采用了加减分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并根据本学年学生会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需要以及院系学生会的一些实际情况做了适度的修改和删减,使之更趋于人性化和符合电子信息学院目前的发展现状。

本套内部量化考核制度将于2016年9月底试行,试行期为一个月,制度试行期间,办公室将积极收集主席团及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相关意见、建议进行汇总,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本套内部量化考核制度。

2016年10月底本制度正式施行后,办公室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全面考核,请各部门配合办公室的工作,并对办公室的工作进行监督。

电子信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对本套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四届电子信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

二 总则

第 I 条组织名称

长江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简称电信学院学生会。

第一条组织性质

电子信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由院团总支直接领导的一个与大学生科技、文化、学习、生活、社交等多方面密切相关的院级组织,是全体学生实现自我管理、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充分享受民主的优秀学生组织,是学院与广大同学之间进行沟通的一座坚实桥梁。

第二条组织宗旨

院学生会始终以全心全意服务广大同学为宗旨开展工作。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考核范围为第十四届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四条考核思想

以80分为起评分,根据具体条例实行分数加减。

第五条考核办法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制,每人每学期基础分为80分,根据第十四届院学生会内部量化考核条例进行分数加减。每学期期中对所有成员考核分数进行通报,期末做评比排名,根据条例进行奖惩。

第六条 制度执行组织

本量化考核制度考核小组成员由第十四届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第七条 制度执行计划

2016年9月底—10月31日为制度试行期,11月1日正式进入执行期。从试行期起将按照内部量化考核制度的具体章程严格考核。

三 内部量化考核条例

第 II 条会议考核制度

第一章全体例会考核制度

一、全体例会要求干部、干事全体到会。因故不能与会者,需向分管主席(田野)上交请假单,并经得分管主席和主席签字同意后才可视为请假有效;若不能及时上交请假单者需向分管主席提前说明情况,在会后两日内补交请假单,否则将做旷到处理。每次请假扣2分,一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二、无故缺席(旷到)全体会议者扣3分,累计三次者做自动辞职处理;

三、迟到10分钟以内扣1分,15分钟以上者扣2分,迟到30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早退(提前5分钟及以上)者扣1分;

四、例会上受主席团成员点名表扬者加1分;

五、会议中态度不端正、故意扰乱会议纪律者扣2分;

六、衣冠不整,仪态不符合学生会日常行为规范者扣1分;

七、酒后参加会议者扣2分。

注:全体例会将提前5分钟点名,请按时与会。请假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章活动考核制度

一、以院学生会名义开展的大型活动未向院团总支以及主席团成员申请者扣5分,若在活动中出现事故,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部门,该部门相关负责人扣10分,主席团也可根据情况解除活动组织者的职务;

二、活动做出重大调整,未向主席团汇报者扣3分;若调整后出现重大事故者扣8分;

三、活动负责人未能有效维持活动现场秩序扣3分;

四、活动期间发生紧急情况未作妥善处理者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扣8分;

五、在开展活动期间(包括与该活动相关的工作会议)无故迟到者(工作人员)扣2分;无故中途退场者扣2分;

六、现场活动结束后未能及时打扫现场者扣2分;

七、活动开始前两周未能上交策划书给外联部者扣5分;活动开始前一周未能上交策划书给办公室者扣5分;活动开始前一周未能告知宣传部宣传要求者扣5分;(以上扣分对象为负责该活动的总负责人);

八、活动结束后,未能在规定时间(一星期)内做出活动书面总结交付办公室存档者扣5分(扣分对象为负责该活动的总负责人);

九、开展活动未佩戴工作证者扣1分;

十、为院学生会策划活动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此项条例需策划人拿出书面策划方可加分)。

十一、活动全过程无差错出现,活动反响良好者加3分(加分对象为负责该活动的总负责人);

第三章值班考核制度

一、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7:50—17:50;值班地点:电信学院学工办;轮值安排:具体安排参照《办公室值班安排表》;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天上报给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并上交请假单以便人员调整,三日内未上交假条者视为旷到处理扣3分。在值班中迟到、早退者,当天相应值班人员扣1分;

三、值班人员值班时须佩戴工作证,注意言谈举止、个人仪表。如有外人来访,需礼貌待人,做到大方得体,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相关老师及时联系。穿背心或拖鞋值班,在值班时间嬉戏、吸烟及大声喧哗,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者扣2分;

四、值班人员务必保持办公室的整洁,每次做好下列清洁工作:①整理室内物品;②擦拭桌椅;③清扫地面(包括老师办公室),清倒垃圾,清洁不及时者扣1分;

五、值班人员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如有外来人员借用办公室物品需经过老师同意,并做好详细登记;

六、保护办公室的公共设施,保管好相应物品,不得擅自翻动办公室内档案及文件。值班期间如有物品损坏或遗失,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并扣2分;

七、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移交好相应工作,值班钥匙务必亲自交到下一位值班人员手中,切勿遗失或转借他人。每天最后一名值班人员,值班结束后,需整理好办公室物品、清点办公室物资并做好记录,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注:办公室将采用检查值班日志(每天检查一次)、临时抽查的方式根据值班考核制度条例对值班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若发现上述违纪问题,将根据相关条例严肃查处,扣除相应分数。

第四章学习成绩考核制度

一、获国家级奖励者加6分,省级奖励者加5分,市级奖励者加4分,校级奖励者加3分,院级奖励者加2分;(含奖学金、集体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等)

二、在期末综合测评中获得一等奖学金者加5分,二等奖学金者加3分,三等奖学金者加2分;

三、在班级期末综合测评中进入前10名者(含第10名)加3分;

四、在期末考试中有挂科现象者扣2分。

注:申请加分的人员需向办公室上交相关奖励或成绩证明后方可加分。

第五章学期优秀干部评选制度

一、评选目的

为增强第十四届电子信息学院学生会内部活力,提高广大干部、干事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成员的主观能动性,促进电子信息学院学生会的可持续发展。办公室根据第十四届电子信息学院学生会的发展现状,特制定优秀干部评选制度。

二、评选准则

考核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有权在评选结果公布三日之内对考核小组提出质询,也可提出申诉。考核小组成员若在评选中出现徇私舞弊,将予以除名处理。

三、评选方式

为了保证学生会成员评优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学生会每个部门以及成员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1、学生会成员(副部长及干事)都有参加每个月优秀干事评比的权利,每个部门都有参加优秀部门评比的权利

2、每个部门副部长每周(周四例会结束后)都要将本周部门所进行的活动简要的写在活动展板上

3、在每个月优秀干事评比中,各部门部长需要先自己负责的部门内部进行投票选举,争取各部门内部每个成员的意见

4、各部门部长需要参考学生会成员每个月的个人工作总结来进行评选

5、如有成员对评选的结果有异议,可先向各部门部长反应,如果争议太大可与部长一起向主席以及团副反应

6、为了保证每个学生会成员公平的参与评选,严禁各部门部长私自进行选人

7、每月从全体学生会评选五名本月优秀干事。具体评优办法为主席团打分和办公室量化考核以及参考日常工作记录表。主席团打分占30%,办公室量化考核占30%,日常工作记录表占40%。该优秀干事将会获得相应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并对其作相应宣传以资鼓励。

8、每月从所有部门评选一个优秀部门,具体评优办法为主席团打分和办公室量化考核以及参考日常工作记录表。主席团打分占30%,办公室量化考核占30%,日常工作记录表占40%。该优秀部门全体成员将会获得相应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并对其作相应宣传以资鼓励。

9、学期期末各部门评选一名本学期优秀干部。具体评优办法为主席团打分和办公室量化考核以及参考日常工作记录表。主席团打分占30%,办公室量化考核占30%,日常工作记录表占40%。各部长可根据本部门相应人员在本学期的工作表现进行相应评分,办公室会在各部门学期最后一次例会时派办公室成员进行评分监督和分数核算,在学期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中公布各部门优秀干部名单。该优秀干部将会获得相应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并对其作相应宣传以资鼓励。

附录一 例会制度

为规范院学生会以及各部门的例会,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例会制度如下:

1、院学生会全体例会于每周四中午12:00,在学工办准时召开(提前五分钟考勤);

2、例会前各部门负责人须将发言信息告知主席,便于主席合理分配会议时间;

3、例会召开时,各成员须准时参加,衣冠整洁,严肃认真,以保证会议顺利规范进行;

4、例会第一项:分管主席(田野)进行考勤登记工作;第二项:各部门依照办公室安排顺序依次发言,发言内容包括:对上一阶段工作的总结,及对下一阶段工作的部署等;第三项:各部门成员对例会主题内容进行交流讨论;第四项:主席根据讨论结果进行总结决议;(以上各项可根据会议具体情况进行微调)

5、各成员例会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与会者,须亲自向分管主席请假并说明情况;例会中途需要离开者,须向主席或办公室主任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6、例会内容由分管主席(丁诚)记录并整理存档。

附录二 日常工作制度

电子信息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长江大学电子信息学院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正式规范的学生组织。为保证其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使工作机制更系统化、条理化、规范化,特制定此日常工作制度如下:

1、学生会工作直接受院党委领导,团支部指导;

2、学生会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日常工作由主席领导开展,各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重大事务则以例会形式汇报、讨论并决议;

3、各部门在组织大型活动前(提前两周),需由活动总负责人向对应部门的部长上交策划书(包括活动的目的、形式、内容、时间、地点等),部长同意并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结束后,各活动总负责人要及时整理活动材料,作出相应总结(包括打印文档和文本文档)并交由办公室进行统一备案;

4、学生会应定期召开全体例会和主席团例会,处理相关事务;

5、学生会组织的内部活动,全体成员应积极参与,如无特殊情况务必按时到场,不能出席者须提前向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请假说明缘由;

6、学生会各成员在工作时段应佩戴工作证,接受广大老师同学的监督。工作期间要严肃认真,尽职尽责,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学生会各成员的综合表现情况将由分管主席做统一详细的记录,严格依据《长江大学电子信息学院第十四届团总支学生会内部量化考核制度》进行评估,并做出相应的奖惩;

8、上述各项由办公室监督执行。

附录三 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制证工作;

2、学生会成员统一配发工作证,工作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3、凡在全体例会上和工作中,持证人均须佩戴工作证;

4、持证人自觉接受全校师生民主监督,不得滥用职权进行不正当活动,否则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5、工作证须妥为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办公室上报并补办;

6、工作证制证时需加盖“长江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团总支委员会”印章方可视为有效;

7、干部任期完后,须将工作证交还学生会。

8、分管主席对学生会成员工作证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附录四 考勤制度

1、凡接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或口头通知者,务必准时出席;

2、召开各种会议前,学生干部须自觉提前十分钟到场,并在考勤表上登记;

3、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四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4、凡学生会组织的会议及活动,应出席者未经批准旷到,作无视制度处理;

5、每次会议或活动后,办公室须认真填写《学生会考勤表》并存档。

附录五 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会财务的使用和管理,做到量入为出,提高经费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江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二条 经费来源

1、学校及团委下拨经费;

2、 企事业单位友情赞助。

第三条 经费用途

1、学生会干部举办各类活动的开支;

2、学生会内部的开支;

3、购置学生会办公室的设备等。

第四条 经费管理

1、学生会的活动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勤俭节约、多还少补”的原则;

2、学生会的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严格做好出纳记录,由全体学生会干部负责监督。

第五条 经费预算

1、各部门开展活动前,须作好详细的经费预算,写好预算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办公室处,一份部门留存,按以下原则进行审批:

(1)同一活动只能申请经费一次,不得进行多次申请,预算表交由康老师审核后方可去指定地点签物资;

(2)活动所需物资尽量在制定商店(长江文具超市、飞达广告)签字提取,不要在其他商店购买。

(3)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写好活动总结,结算表,报帐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办公室,一份部门留存).

第六条 经费使用

1、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谋取私利;

2、经费使用过程应尽量透明化,严格做出各项支出明细,以发票为据。

第七条 经费报销

1、活动结束后,报帐表交由康老师处审核处理。

2、处理好的报帐表和相关材料,由活动负责人在行政楼三楼报帐大厅进行报帐。

第八条 赞助

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如有商家赞助,签署赞助协议前应将协议书报外联部和主席商议经院团委同意后,方可签订正式赞助协议(协议书一式三份,商家执一份,办公室、外联部各留存一份);

第九条 附则

1、学生会在批准各项经费的使用时,应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禁假公济私;

2、本《财务管理制度》解释权归长江大学电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所有。